某长业余学点书法、绘画,捧场者众多,商场开业、酒楼开张均求赐丹青,讨墨宝的是为讨权势觅保护伞,献墨宝的则有了致富之机,无腐败之虞,何乐而不为?
某长嗜喜收藏文物古董、珍邮稀币;某长擅长卡拉OK、热衷跳舞……
凭心而论,这些爱好兴趣不能不属高雅,但一与腐败暗中合流,高雅就变味了。当赤裸裸的腐败已成为过街老鼠时,高雅的腐败却能招摇过市,逍遥法外。
收一台彩电或受贿5000元,若东窗事发就会丢乌纱帽或锒铛入狱,而很少听说有谁利用权势索取一幅价值不菲的名画,或打着“玩赏”幌子占有价值连城的文物古董被罢官或判刑的。(《法制日报》98.1.24叶大春文)